为加强和规范大庆市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切实解决我市快递企业城市物流配送问题,大庆局积极与市综治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沟通,联合出台了《大庆市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资格申请与注销、年度审核、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及监督与处罚等做了详细规定,有效解决了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市内限行难题,规范了企业运输、投递行为,保障邮件、快件投递时效。《办法》还规定,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仅限于邮件、快件的收寄、运输、投递使用,禁止从事非法营运,严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该《办法》适用于大庆市各县(区)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许可及备案企业从事快递服务的电动三轮车辆。
下一步,大庆局将联合市快递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等培训,督促企业进行电动三轮车通行标识申请和定期年审,推动全市快递业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规定企业,确保快递车辆依法合规、便捷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