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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
为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近日,大兴安岭局通过三项措施对局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和集中清理。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收到省局文件后,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明确此次清理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严明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每位领导干部严格对照《廉政准则》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如实填写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情况个人登记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报告表》,并对自查情况做出书面承诺。三是认真核查,做好监督工作。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公示,起到了让职工受教育、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效果。